按照青岛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要求,现对3项成果相关信息进行公示,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成果有异议,可在2022年10月19日(周三)下午17:00前,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成果转化科。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方式。联系人:张莉莉联系电话:85161772地址: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238房间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3日
682各有关单位: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《关于邀请参加2022工业绿色低碳展的函》,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广州市召开2022工业绿色发展大会,同期举办2022工业绿色低碳展。为做好我区企业参展组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展会时间2022年12月1日-3日。二、展会安排本次展览拟以“绿色向未来”为主题,主要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工业绿色发展取得的成就、工业绿色国际合作典型实践以及国内外绿色
695各有关单位:为扎实推进重点项目攻关“揭榜挂帅”,大力探索新形势下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,助推企业解决技术难题,力争突破一批产业短缺技术、替代进口技术和“卡脖子”技术,现将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“揭榜挂帅”技术攻关项目榜单予以发布,诚邀国内科技型企业、高校、科研机构等有关单位揭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揭榜项目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“揭榜挂帅”技术攻关项目榜单(详见附件)共涉及智能制造装备、智能家电
791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各镇街经贸部门,各有关企业:为贯彻落实省政府《2022年“稳中求进”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(第一批)》(鲁政发〔2021〕23号)、《2022年“稳中求进”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(第二批)》(鲁政发〔2022〕4号)有关要求,根据工作安排,现就发放事后兑付类“创新服务券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领条件(一)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(二)连续经营1年以上,运营规范,符合财政涉
568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各镇街经贸部门,各有关企业: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征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企业技术、人才需求和可推介的新技术、新产品》(见附件)要求,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内重点企业梳理核心技术需求、高端人才(团队)需求、可推介的新技术新产品,并于2022年9月29日(星期四)17时前将汇总表和情况表通过金宏网发送至“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管理科”,或通过互联网发送至861682
640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各镇街经贸部门,各有关企业: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青工信字〔2022〕67号)要求,现组织开展青岛市2023年度智能家电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申报条件(一)申报主体是2021年1月1日以后,在青岛市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;(二)申报项目为申报主体在青岛市首次投资建设项目,取得了发展改革等部门出具的新建项目
701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,各镇街经贸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《关于印发青岛市2023年5G、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奖补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青岛市2023年5G、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奖补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。请按照通知要求(见附件),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开展5G、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,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8日前完成线上信息填报,通过青岛政策通
671各大功能区相关部门各街镇、各相关企业: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、全产业链、全价值链深度融合,加快制造业技术、模式、业态等创新和应用,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面向全区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申报方向1.设备上云标杆企业。通过私有云、
741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: 2022-07-25【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 】 打印 各有关企业:根据山东省工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工业互联网奖补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》,现开展2022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。请有意申报的企业,按照申报指南(见附件)认真准备申报材料,
692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: 2022-07-26 作者 :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【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 】 打印 各有关单位:为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增效,向更高水平迈进,根据《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》(青西新工信字〔2019〕159号)
726各有关单位:根据市科技局《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进入现场考察名单的通知》(附件1),新区工信局拟于2022年6月28日-7月8日,组织2位技术专家、1位财务专家对进入考察范围的申报单位逐一进行现场考察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现场考察重点1.建设单位是否具备“六有”条件(有研发场地、人员、设备、投入、项目、制度),能够独自创设专属研发机构或部门,实质性地开展研发活动。2.建设
776各有关单位:为进一步降低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成本,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,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和共享水平,根据《青岛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青科规〔2020〕5号)的要求,现就开展2022年青岛市科技创新券兑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兑付申请条件(一)兑付申请的企业和项目应满足:1.申请企业应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,且已获得2022年“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”入库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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